生活太普通,没有难忘的事可写,怎么办?

作者:一辰

什么样的事才值得“难忘”

难忘要动情,最难忘要非常动情。

怎样才能做到非常动情?哈利·波特打败了伏地魔这种一路火花带闪电的大事或许不行,复仇者联盟大败星际入侵者这种拯救全人类的大事或许也不行。

上学、放学、写作业、上辅导班……每天我都很忙的,哪有时间“动情”?!

用心想想,有的。

四岁的时候拿着两块钱跑去买可乐,途中碰到一只大狗尾随,狂奔八百米。就在大狗要扑上来的时候,爸爸赶走了它,抱着我问我疼不疼。

六岁的时候和妈妈去旅游迷了路,在不熟悉的城市一直走到天黑,但是我一点都不害怕。妈妈一直牵着我的手。

八歲的时候爸爸骑着自行车带我去买一本我吵着要的童话书,几乎骑遍了大半个城市。中途爸爸太累了,在路边休息,我揉着他的胸口说,揉揉就不疼了。

十一岁的时候考试不及格,被妈妈批评了一小时,然后我把头埋在被子里哭。过了一会儿,妈妈问我要不要吃馄饨。

…………

难忘是一时的情绪,永恒的记忆。真正动情,能让人看了就产生相同的强烈情绪的,往往都是一些平凡而又简单的小事。你我都经历过,却不被人所注意,但又能让所有人都感同身受的,才能成为最难忘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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