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阻吸烟猝死案”改判

作者:未知

2018年1月23日,备受各界关注的“电梯劝阻吸烟猝死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法院不但驳回了原告方的全部诉讼请求,还在被告人没有上诉的情况下,撤销了一审中要求被告人补偿1.5万元的判决,被告人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这个判决结果一经公开,立刻获得舆论的普遍赞扬。

去年5月,老人在电梯中吸烟,同处一梯的医生杨先生上前劝阻,事后老人情绪激动心脏病发作离世。家属将杨某告上法庭,要求40余万元的赔偿。法院一审曾判杨先生补偿老人家属1.5万元。

其实,早在2014年国家卫计委向国务院上报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中,就已经明确提到要引导公民主动不吸烟,劝阻他人吸烟、拒绝吸二手烟的控烟理念。如今,杨先生认为二审判决结果“公平、公正”,并表示愿出于人道主义向死者家属捐赠一万元。(资料来源:《新京报》《工人日报》)

微言大义:法律是社会的行为准则,司法裁判则是人们行为的风向标。案子的改判让公众面对有违公序良俗的现象时,更有底气地站出来发声、作为。这种尊重公众朴素情感和社会正确价值观的判决,才是符合法理、真正公平的判決。

适用话题:敬畏法律;改正错误;呼唤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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