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菲勒的账本

作者:阿尔文·莫斯考

1839年7月8日,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出生在美國纽约州的一个偏远小镇上,他16岁就出去游弋在社会的海洋里。

洛克菲勒决定不考大学,所以就在中学毕业前夕放弃了中学学业。几年后,他的一位中学教员回想起他,说:“不过是一个寻常、埋头功课,但品行良好的孩子。在他身上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能让人依此推测他的人生前途。”

为了找工作,洛克菲勒到克利夫兰的福尔索姆商业学院学习了一个为期四个月的短期班,学习会计和簿记专业。然后,他走遍了克利夫兰的大街小巷,挨家挨户去寻找第一份工作。三个星期后,他找到了工作,但仅仅只是试用。他把这件事恭敬地记在他上班第一个星期买来的个人账本上:“1855年9月26日,我开始在俄亥俄州克利夫兰的休威特和塔特尔商行当簿记员。”三个月后,他被正式雇用。他记录:“1856年1月1日,我被安排在休威特和塔特尔待一年,全年工资300美元。”

洛克菲勒的职责是审查单据和存货,核对托售商品的买入和卖出项目,留心收取适当的佣金,这使他很快养成了一名审计员对于数字的敏锐眼光。他和两位合伙人老板一起在前台办公室工作,他观察着老板做生意的门路,并自己钻研出一套信奉的业务准则:诚信、名声和注意细节。

洛克菲勒工作得很勤恳,但他对商业世界有一种天生的感觉。工作的第一年五月,他第一次从事房地产投资,那是“坐落在依阿华州富兰克林县西南角上的殖民者新屋协会的一块土地”。

工作满一年,洛克菲勒挣得300美元。他把花了的钱都记在私人分类账本的一个个项目之下:捐款、膳食、洗衣、租马、杂项以及其他。那一年他开销过度,“支出超出薪水23.26美元”。账本里拼法有误,但算法毫无错误,这是他亏空的唯一一年。

两年后,洛克菲勒问亲人们借钱做生意。他的记事本上记载如下:“1858年4月12日的生意项目如下,付出利息27.24美元给父亲,6.59美元给母亲,8.7美元给威廉,而自己获利159.39美元。”

25岁时,洛克菲勒向劳拉赛里斯蒂亚·斯佩尔曼成功求婚。追求女友和结婚的费用,都被洛克菲勒按时记录在从1856年到1872年的第二册分类账本上。其中1864年部分,记载着他每次买花束的钱,一次是0.6美元,另一次是0.5美元,给人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1.5美元。1864年4月8日,他购买订婚的钻戒,花费了118美元。同年9月8日的婚礼费为20美元,结婚证1.1美元。新婚蜜月去观赏尼亚加拉瀑布0.75美元,替新娘买一个垫子花费0.75美元;此外,3美分的邮费也没有在分类账本上漏掉。洛克菲勒對生意全神贯注,这很容易从他婚后初年对自己的罚款上推论得知:“因回家吃饭晚,付劳拉2美元……晚回家吃饭付0.25美元……0.75美元……0.25美元……”

洛克菲勒记账的习惯培养并造就了他的逻辑能力和分析能力,这使他有能力应对一切挑战。而这些账本至今还保存在美国无线电公司大楼洛克菲勒家族的档案馆里。

(摘自《知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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