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乐》中的宋仁宗死后,王安石做了什么

章雪峰

泊船瓜洲

宋·王安石

京口瓜洲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进京述职,作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变法主张,宋仁宗并未采纳。

嘉祐八年(1063年),宋仁宗驾崩,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二月,王安石变法正式实施,史称“熙宁变法”。

也就是说,宋仁宗死后没几年,王安石便得偿所愿,推行变法了。

在历史上,王安石是赫赫有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唐宋八大家”这个惯用词,容易给今天的我们一个错觉,那就是,似乎他和另外那七大家,特别是宋朝那五大家,是一伙的。

其实,他们只是文学主张、文学成就是一伙的。如果说到政治主张,王安石只怕是“唐宋八大家”之中最为孤立的那一个。与王安石并非同时的唐朝韩愈、柳宗元不说了,他俩当然无法关公战秦琼。史实是,在变法这个问题上,宋朝除王安石以外的五家,都跟王安石尿不到一个壶里去。

苏轼、苏辙、曾巩、欧阳修,都曾先后反对王安石的变法。苏洵倒是没有反对过变法,但那只是因为他在变法之前就去世了。如果王安石变法时苏洵还在世,就凭他那两个乖儿子苏轼、苏辙都反对新法,并且因此而被贬斥远方,你说他本人反对还是不反对?

因此,在王安石的眼中,“唐宋八大家”中的蘇洵、苏轼、苏辙、曾巩、欧阳修,都是旧派。曾巩与王安石既是同乡,此前还是挚友,并且两家是姻亲。于是,等到王安石开始变法,曾巩就直接尴尬了。反对吧,太熟了,不好意思下手;赞成吧,又大违自己的本心。左右为难的曾巩,只好于变法开始后不久,自请外任,出任越州通判,从此开始了自己长达十二年、转徙六州的外官生涯。

其中,尤以苏轼、苏辙两兄弟让王安石感到惋惜。一开始,王安石本来还以为这二位是可以挽救的同志: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刚刚就任副宰相“参知政事”,在中央设置变法的指挥中心——“制置三司条例司”的时候,在新法颁布、实施急需大量人才的时候,就以吕惠卿、苏辙为条例司检详文字,章惇为三司条例官,以曾布简正中书五房公事。

可见,变法伊始,作为王安石的“新党”,苏辙赫然在列。虽然没有苏轼的名字,但任用其弟,显然有引其兄为同志之意。

然而,从熙宁二年五月起,随着王安石的贡举法、均输法、青苗法等一系列新法的颁布实施,苏轼连续上奏《议学校贡举状》《上神宗皇帝书》《再上皇帝书》,旗帜鲜明地反对新法。

如此一来,对于王安石来说,苏家兄弟就不再是自己人了,必须换掉,先从弟弟下手。熙宁二年八月,王安石把仅仅任职半年就渐有离心倾向的苏辙,黜为河南府推官;然后,在熙宁四年(1071年)四月,贬苏轼为杭州通判。

(摘自《藏在节日里的古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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