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贫穷不是拒赔的理由

作者:未知

最近,杭州黄女士的宝马车被一辆送快递的三轮车撞了。15岁的少年王某当时正低头看手机,虽然黄女士一直按喇叭,甚至停下车来,但男孩还是没反应过来撞向了宝马,把前车灯撞碎了。

交警判王某负主要责任,维修费用需要4000元,当天为了能赎回三轮车,王某的哥哥所在快递公司的网点经理支付了1000元。时隔多天后,黄女士向王某索要剩余的錢,却被对方怼了回来:“你这么有钱,你也不差这点钱,为什么一定要让我赔?”

此事被当地媒体报道后,引发强烈关注。不过,想象中的“集体仇富”情节并没有上演,网上却是对这名宝马车主一边倒的支持。

黄女士在采访中的回应也有理有节:“我也可以不要求他赔偿,但是犯了错误之后,以我穷就不应该问我要赔偿,这个理念让我很气愤,所以我这个必须要经过正常法律途径,还有媒体,让更多的人知道,不能道德绑架。”(资料来源:《齐鲁晚报》《燕赵晚报》)

微言大义:“不让你赔是情分,让你赔是本分。”——豪车车主也好,三轮车司机也罢,无论哪方利益受损,依法追偿是每个车主的正当权益。同情弱者本是一个健康社会的应有之义,但弱者也不宜将自己的身份不断强化,并试图以“弱者”之名裹挟他人的意愿。

适用话题:恪守规则;公平与正义;法律的力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