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第一案”:我的脸谁做主

作者:未知

这是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标志性事件,代表普通公民捍卫个人信息安全的决心,也意味着技术发展与隐私保护之争,终于可以借助法律力量,确保“科技向善”

我们正在进入一个“刷脸”时代。拿起手机,是人脸识别;回到小区,得人脸识别;打个“飞的”,安检有人脸识别;甚至登记入住宾馆,也绕不过人脸识别。六年前,热播美剧《POI》构想了一个以实时行人面部识别系统为内核的超级AI,很多人可能都没想到,它这么快就来到了我们身边。但与此同时,由于人脸的唯一性,法律规制在人脸数据采集、使用与销毁等方面的缺位,让人脸识别技术“看起来很美,用起来不放心”。“刷脸”时代,如何安放个人隐私已经成为公共话题。

2019年4月27日,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法学博士郭兵,花1360元办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年卡时,园方只要求会员入园验卡与指纹识别,而在半年后园方以年卡系统升级名义要求郭兵配合录入脸部数据,否则无法正常入园。郭兵认为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擅自升级年卡系统,强制收集用户面部特征等生物识别信息,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10月28日,郭兵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一纸诉状捅破了人脸识别技术安全隐忧的窗户紙,也将公众的“人脸焦虑”所引发的担忧和争议,一举推向了司法轨道。11月1日,法院正式决定立案受理这起案件。该案被称为“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而在社会上引发格外关注。

无独有偶,最近,从AI视频监控进课堂、“ZAO”APP换脸,到“北京地铁将用人脸识别技术实现乘客分类安检”,人脸识别技术带来的安全隐患尤为舆论所关切。据《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网上有一些私下售卖人脸数据的卖家,有发帖者称8元可买3万张人脸照片,有卖家表示可以提供“更多渠道”的人脸图片。还有卖家表示,其出售的照片大部分来自朋友圈,且没有取得对方同意。难怪大家闻之色变!因为与数字密码不同,生物特征是人无法改变的生理特征,人脸、基因、虹膜、指纹、掌纹、声纹、步态等个体生物信息高度敏感和不可逆,一旦泄露几乎不可救济,对公众的隐私破坏将是毁灭性的,对整个世界秩序的后果也不堪设想。密码可以换,脸不能。当今,在技术大踏步飞奔的情况下,人脸识别等创新技术正在被大范围普及,与此同时,各种机构泛滥性地对个人敏感核心信息采集之后,这些机构具有有效保护的能力吗?可以说,个人信息泛滥式采集和隐私保护的滞后性矛盾,正在越来越加重了公众对人脸识别技术潜在风险的焦虑与不安。

此前有法律专业人士表示,郭兵一案中,动物世界最明显的过错是违反双方已经订立的合同,郭兵如果以此提告,结果几无悬念。但他没有,他选择从信息保护入手,质证难度大增,这本身就显示出了他借此打一场公益诉讼的目的。在这个角度上说,人脸识别第一案可以看作一次对公民隐私权的召唤和教育,让公众认识到个人脸部特征隐私信息保护的重要性。郭兵不惜时间和精力,对一个不合理的规定说“不”,无论结果如何,这都是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标志性事件,代表普通公民捍卫个人信息的决心。更宝贵的是,这起带有“第一案”光环的案件,或许会成为一个标志性信号,以司法的力量定分止争,划定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边界,将更好地保护技术洪流中的亿万民众。“技术进步是必要的,但是应该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保护人的基本核心权益。”对于此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薛军如是说。

目前,出台人脸识别技术的行业伦理、法律规范与监管标准,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期待。

●媒体评点:人是复杂的动物,在一个多元化时代,有人习惯于传统生活而对新技术充满警惕,这并不奇怪,甚至也不能用简单对错来评价。技术本身也没有对与错。我们需要的是,如何利用新技术来不断增进人类福祉。规制人脸识别,在立法指向上绝不仅仅限于个人隐私保护,还包括鼓励并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发展和利用。所以,拥抱“刷脸”时代与安放承载隐私的“脸面”不必“二选一”,所有合法的权利都不应被忽略,所有合法的权利也都该得到尊重。期待“人脸识别第一案”成为乱象终结者,破开监管坚冰,推动相关政策出台。(法学学者王琳《新京报》)

◎话题拓展:“人脸识别第一案”的鲜明意义;推动与改变;自律与监管;保障公众信息安全;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用制度刚性确保“科技向善”……

(资料来源:《中国青年报》《科技日报》《新京报》《钱江晚报》、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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