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偶像共同成长,才是粉丝追星的应有之义

作者:翠红

2018年5月2日,浙江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眼科的胡江华同学提供了一种追星的新姿势,她在SCI期刊《Oxidative Medicine and Cellular Longevity》上发表论文,致谢部分特别感谢了歌手林俊杰,里面说他的歌在过去十年里给了她强有力的精神支持。在媒体采访中,胡同学称:“追星不能盲目,偶像所传播的正能量推动着我们不断进步,会让我们走得更远,成为更好的人”。

是不是和以往报道的追星族负面形象大相径庭?事实上,追星励志的正向事情不少。比如奥运冠军刘翔,奥运会前他接受CCTV5采访,当时有些青涩的刘翔说自己是陶喆的粉丝,笑着唱了陶喆的《Melody》。等他夺金回来再接受采访,问想要什么礼物,答:陶喆的签名唱片。“投之以木瓜,报之以琼瑶”,陶喆后来出了新专辑《六九乐章》,其中的《桂冠英雄》的创作灵感就来源于刘翔。追星追到互为偶像,这个境界如何?

如果说上面的例子是说名人,那么就生活中的普通人来看,有追李宇春追成娱乐记者、编辑的,有追C罗进了媒體的,粉丝里有各式各样的学霸:哈佛的应用心理学博士,帝国理工大的硕士……咦,画风好像和人们刻板印象里疯狂、缺少理性的追星族不一样?回答这个问题要从追星的来源讲起。

追星实际上是寻找一种自我认同。追星是崇拜的一种表现,崇拜几乎是每一个人成长中的必经之路。孩童的时候我们崇拜过亲近的人,父母、某个亲戚长辈、老师等等,崇拜的理由很多,爸爸力气大,妈妈有智慧。随着孩子从家庭走向幼儿园、小学,不断向社会化发展,崇拜的人由近及远,和成长的轨迹相合。

到了青春期,一方面要向内追问:我是谁?我想做什么?另一方面会向外寻找适合的榜样。这个时期崇拜的偶像一般由师长等辈分高的人转向更接近青春期少男少女心理成长发展的人,如年龄相近的娱乐界偶像、偶像团体,或者形象为少男少女的二次元人物,如以前的樱木花道、柯南,现在的虚拟偶像初音未来、全职高手叶修等等。

这时候偶像是被模仿的对象,少男少女发现偶像与他们有相似的性格、经历、理想,或者具有他们想要的才华,有的偶像唱出、说出了他们的心声,引起了共鸣,因而激励着他们前进。有一种说法,一个人15到25岁听的歌曲影响他一辈子的听歌喜好。偶像在人生关键时刻如果起到积极影响作用,那么影响往往会延续到青年期甚至到中年——不然为什么怀旧歌曲会有市场呢?

青少年时期是完善自我边界的时期,这个时期会从心理上把自己和他人区分开来。有些人两三岁时第一个独立期没有得到父母的有力支持,青春期的边界完善就会比一般人更艰难。最近有些新兴偶像的粉丝为了自家偶像大肆在网上争斗,容不得别人对自家偶像半点质疑,人肉、辱骂频出。心理上他们没有把偶像当成独立的个体,而是当成了自我人格的延伸,质疑偶像等于质疑他们自己,质疑他们的生活方式,乃至严重到认为自己被彻底否认了,于是乎要奋起捍卫偶像的存在。

虽然选择谁做偶像、怎样追偶像是个人的决定,但影响到互联网环境乃至他人名誉就是比较严重的问题了。未成年人选择偶像有不成熟的地方,需要成年人的建议、指导,也可以借由对正向行为粉丝的宣传对他们进行引导。追星的结果应该是让自己和偶像都得到成长和进步,双方在情感上相互支持,在人格上相互独立,这才是偶像和粉丝之间应有的关系。(选自《新京报》)

(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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