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遍全网的法律人罗翔老师: 一个有人性光辉的人

作者:未知

2020年3月9日,或许是B站历史上最为神奇的一天——一位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开设了自己的频道“罗翔说刑法”,凭着几句简单的开场白,便以旋风般的速度创下纪录:一条视频,一级号,两天,一百万粉丝,被誉为“2020最速百万粉传说”。前来“蹭课”的年轻网友,因为他独树一帜的授课风格,得以第一次了解到刑法这门艰深的学科。他本人也被戏称为“法考郭德纲”“律界段子手”。

其实从去年开始,罗翔的讲课视频就因极具个人风格而被众多网友剪辑、搬运,频频登上微博和短视频平台。视频中所列举的案例大都很猎奇,“粪坑自卫”“熊猫伤人”……但正如一位观众概括的:“虽然(案例)标题骇人,却干货十足,配上罗老师单口相声式的讲解,就连我一个非法律专业的人也听得津津有味。”

“津津有味”是弹幕里的高频词,但让千万网友买账的不只是他语言的趣味性,而是他对法治、人性的尊重与深刻理解,以及讲解中闪现出的人性微光。以被他反复援引的“粪坑自卫”案为例:上世纪80年代,一名险被强暴的女子把歹徒推進粪坑,歹徒往外爬了三次,女子就踩了他三次,直到彻底把他踩进粪坑。这个案件当年引起诸多争议,不少学者认为,女子踩第一脚属于正当防卫,第二脚、第三脚就属于事后防卫。对这种显然囿于书本、脱离现实的说法,罗翔痛心疾首。“什么叫危险排除?什么叫一般人标准?你把你自己代入一下,如果你是这个女的,你踩几脚?”他语调升起,大呼:“我踩了四脚,老子还得拿块砖往他头上砸。”“这其实就是一般人。”人从来就不是完全的理性生物,因此执法者一定要处在当事者的角度去看问题。“事后理性是什么人?是事后诸葛亮。”罗翔说。

法律的基础应该是“以人为本”,法律是为人服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类更好地生存,而不是反过来。他提醒学生:“千万不要陷入技术主义。很多学生学习了法律之后,就带有一种强烈的傲慢,瞧不起老百姓,学着学着就丧失人性了。”

有时候,罗翔也会讲一些和课程无关的内容。他会讨论“人为什么要讲诚信”的话题,也会探讨法律的哲学定义,还会引用古希腊哲学家爱比克泰德的名言“我们登上并非我们所选择的舞台”,借此鼓励学生,不管拿到多烂的人生剧本,都应该努力把它演好。有毕业“回炉”的法学生说:“学了几年法律,很多时候都是机械地学、为了考试而学。但从罗翔老师身上,感受到了对生命的敬畏、对常识的尊重、对正义的向往和对法治的追求。”

人们由此描摹出这样一个形象:一个有人性光辉的人。“人性”,也是罗翔的学生、粉丝们喜欢他的理由。他的两位研究生都表示,当初就是被罗翔对法律中人性的阐述和研究所吸引,直觉告诉他们罗翔会是一位良师益友。事实上在成为“网红”之前,罗翔早已是“校红”。据学生透露,每年选罗翔老师的课的人数,都会超过课容量三到四倍,而那些不幸没选上的同学,还会搬板凳去旁听。因为人实在太多,每节课的体验都很“窒息”。

除了讲课,罗翔在业内的成就也有目共睹。他28岁获得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博士学位,毕业后到中国政法大学执教,43岁的他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刑法学研究所所长,已出版四本专著,在法学期刊上撰写发表了二十余篇文章。在此前的一次采访中,他提到自己的外公也曾是一名老师,从小对他要求严格。临终前外公给他留下一纸遗言:“后辈子孙当自卑视己,切勿狂妄自大。”因此,他一直用传统知识分子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有人质疑他的教法是“教学娱乐化”,罗翔对此表示:“如果法律能像相声那样深入人心,普及法治观点,那很让人欣慰。希望这些‘段子’能调动更多思考。”他希望学生能培育真正的法治理念,比他走得更远更好。正如他在B站发表的视频《B站的同学们,大家好,我是罗翔》中所说的:“我只是海滩上的一个拾贝者,希望同学们看到海边那些贝壳的美丽,也想让同学们看到背后的大海。”他给学生的寄语总是“愿你成为法治之光”。“法治之光”,在罗翔看来意味着一方面要追求良善,另一方面也要自觉遵守规则,“其实,那句留言也是写给自己的。”

罗翔在著作《圆圈正义》中把“正义”比作用任何仪器都无法画出、但客观存在的完美的圆。“所有的法律人为什么要追求公平、正义,因为正义是客观存在的。它不断地拨动着我们的心弦,让我们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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