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愿式的“被需要”,只会丢失自我

作者:曹东勃

“需要”与“被需要”,犹如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似乎是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并最终以这样“相反相成”的方式成就某种“平衡”。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常常陷入由“被需要”引发的种种尴尬的困境之中。

比如礼貌之于道德,就是典型一例。前者关注的是同趣味相关的某类社会行为,后者则关注人的根本动机。一个人可以在待人接物方面非常得体,礼貌方面毫无瑕疵,但同时他也可能对人口蜜腹剑、笑里藏刀。人们一般就称这种人为伪君子、假道学、岳不群。

有时为了合乎道德地行动或揭露道德问题,需要违反某个特定群体出于其特定趣味和偏好而约定俗成的“礼貌”。

我们中国人对这种礼貌包装之下的虚假道德另有一个雅称,也是文人口中一句骂人不带脏字、杀人不见血的话:乡愿。乡愿就是迁就外边,照顾外边,求外边不出乱子,不遭人非议;就是缺乏生命的内在力量,而在社会上四面八方却都应付得很好,人皆称之曰善的好好先生。孔子是十分瞧不起这类人的:“乡愿,德之贼也。”

处理好“被需要”和“需要”的关系,本质上说,就是处理好自我和外界的关系。人并不是一出生就能够区分我和外部世界的,“我”的含义是:我非但与你、他不同,也与任何外物不同。

可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也一定会逐渐接受理性、道德的教化,这使得他懂得妥协、懂得照顾他人情绪,当然,走向极端,就会为了“被需要”而丢失“自我”。“需要”和“被需要”的统一,也是自由与责任、需要与道义的完美叠加和高度统一。在没有选择自由的情况下被动做出的行为,对于评估行为主体的道德价值毫无意义。一件好事,如果是在恩惠、授意或强迫之下做出,就不容易评价了。

道德是生命内在的真正力量,它并不拘谨、造作;道德是最深最永的趣味,它并不枯燥、呆板;道德并不以新奇为贵、高不可及,因为伟大必从平凡中生成。

在高调和低调这“高低两条线”之间,也是本我与超我之间,既不空想,亦不犬儒,追逐理想,又恪守底线。这是人性的正常值域。

“被需要”更像是一种外在表象和自以为是的压力,“需要”则有着某种内在深永的不竭动力;不必为了乡愿式的“被需要”,而丢失了自我;一味寻求别人都说好,有可能走向“被需要”的“道德”极端;“需要”和“被需要”需要的是完美的统一;认清自己对道德的定位至关重要。

可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也一定会逐渐接受理性、道德的教化,这使得他懂得妥协、懂得照顾他人情绪,当然,走向极端,就会为了“被需要”而丢失“自我”。“需要”和“被需要”的统一,也是自由与责任、需要与道义的完美叠加和高度统一。在没有选择自由的情况下被动做出的行为,对于评估行为主体的道德价值毫无意义。一件好事,如果是在恩惠、授意或强迫之下做出,就不容易评价了。

认清自己对道德的定位至关重要。为了“需要”迷失本心,和“被需要”而丢失“自我”都是得不偿失的。无论是陈光标式以己度人的“暴力慈善”,还是电视剧的种种女主对“备胎”们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都不免南辕北辙,徒增世间烦恼。

而生活中,“被需要”绑架和挟持了“需要”,以善之名“好心办坏事”,“有一种冷叫做你媽觉得你冷”,有一种恋爱叫做“家里人觉得你该恋爱结婚了”,这种执拗父母对待子女的保姆式关爱,这种“我都是为了你好啊”的单向度“苦恋”造成的人间悲剧,难道还不够多吗?只要我们保有选择的自由,抱有赤子的情怀,守住底线,守住你的同情感、怜悯心,那么也就距离真正的道德不远了。

——黑龙江省哈尔滨第三中学 李宁

(编辑: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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