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使用ODS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判刑

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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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下旬,我国首例因违法使用ODS(消耗臭氧层物质)构成环境污染罪案件在浙江省德清县宣判,被告祁某某被判刑10个月。ODS是指工业生产和使用的氯氟碳化合物、哈龙等物质,当它们被释放到大气中并上升到平流层,受紫外线照射分解后,会与臭氧发生反应,使臭氧层被破坏。我国是《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的签约国之一,负有逐步淘汰ODS使用的国际责任,该案充分体现了我国对涉ODS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

素材链接 近地面的臭氧污染

有时候,明明天气晴好,查看空气质量,却提示说有污染。这背后,往往都是臭氧超标所致。2012年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便增加了臭氧监测指标。如今,臭氧连同PM10、PM2.5等,成为评价空气质量的重要参考。一边是污染成因,一边是地球卫士,对待臭氧,我们要正确认识、区别看待。广泛运用于制冷领域的氟利昂,并非所有种类都会破坏臭氧层。我们在选购空调、冰箱时,可以留心其说明,拒绝有害的氟氯烴类氟利昂产品,选择更绿色高效的制冷产品。

【考场仿真试题】请结合上述材料,以“环境保护”为话题,写一篇800字左右的文章。

【范文片段示例】严厉打击违法使用ODS的犯罪行为,既震慑了其他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也维护了全球臭氧层保护成果。该案的审判,昭示着我国环境司法不仅仅关注国内环境保护,也将司法的视野拓展至全球环境保护。

【其他适用话题】视野 零容忍 责任 法律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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