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鼎钧:写作从“共享日记”中来

作者:王鼎钧

小时候,我什么都不会写,我就写日记了。我打开日记本,心事滔滔倾泻。我觉得日记本里面有一个小人儿等着我,听我诉说。有时候,我觉得那个小人儿就是我,我分裂成两个人就有了知音,不再孤独寂寞。我常常想念另一个我,写日记,就是为了跟他见面。

这样的日记我当然不愿意有第二个读者,可是迅翁说:“一个人言行,总有一部分愿意别人知道,或者不妨给别人知道,但有一部分则不然。然而一个人的脾气,又偏爱知道别人不肯给知道的一部分。”我永远难忘,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学霸强行搜索我的书包,把整本日记抢走,不但自己看,而且在同学中间传阅,我觉得日记本中的小人儿受到侵犯,我不能保护我的知己,羞愧得无地自容。

以后多年,我在漂流中成长,一直没有多少私人空间可以贮藏自己的秘密,而窥探者如影随形,写日记好像成了一个人的弱点。我索性不再写日记,只随身携带袖珍记事本,记下我每天要做的事情,用词简略,常有缩写和代码,事过境迁以后,我自己也看不懂那些文字了。

直到有一天,我读到一句话:一个独立的人才会有日记。我终于熬到可以写日记的时候,可是怎么写,我突然很生疏。那时我和一些朋友经常在一起讨论写作,有人提出一个问题,他觉得写作等于把自己放在手术台上任人检视,不舒服,不习惯。我急忙对他说,你可以不写自己,写别人。教学相长,“写别人!”我也给自己开了一扇门,打开日记本,我看见的不再是一个人,而是许多人,东西南北许多人,男女老幼许多人,士农工商许多人,狂狷智愚许多人。欢迎!我可以把那种怕人看见的日记,换成希望别人阅读的日记。

那几年,我驰骋于各种传播媒体和各种作品形式之间,也累了,什么都不想写,只想写那意到笔随的日记,不拘一格的日记,自己看,别人也看。写这样的日记,我得和读者大众有一个共同的“点”。读迅翁日记,他写收到某人的信,信是哪天寄出的,都要写上。他买领带,牙粉,洗脚,打麻将输了多少钱,也要写上。他写淹水,道上积潦二寸,没忘记加一句“而月已在天”。他记述坐船到天津,海岸,疆域,港口,国耻,岂能无动于衷,再从天津坐火车去北京,原野,桑麻,村落,人民疾苦,岂能视而不见,但他一个字也没写,他的日记也许是“自己看的日记”,心目中并没有我说的那个“点”。

写日记的人恐怕还是要有一点慧根。知名记者蔡坤龙,突然辞职回到嘉义故乡竞选里长,惹得新闻界谈论了很久。他当选里长以后开始写日记,写他和这一里人家共同的得失悲欢,这就需要文学技巧。写身边事你得当作文学作品来经营,文学作品使身边小事有价值,然后日记才有价值,阅读才有价值,这也是我说的那个“点”。

那种禁止别人窥探的日记,我愿称之为私密日记,那种准备公开出版的日记,我愿称之为共享日记。私密日记好比我在卧房里休息,共享日记好比我到客厅里待客,我还是那个我,我不认为穿睡衣上街就是性情,就是率真。写私密日記的确“最方便,最容易”,写共享日记就有许多讲究。诗人说地球用岩石写日记,树用年轮写日记,我很羡慕,我写日记,写人人可看的日记,就会想起袁子才的诗:“阿婆犹是初笄女,头未梳成不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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