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架可打的可怜小孩

作者:未知

通过一本日记,我们可以了解日记作者的性格特征。写日记,也不失为描摹自画像的好方法。蔡康永先生则通过这样一本《痛快日记》,向大家展示了那个想打架却又无架可打的小孩形象。

痛快日记

文/蔡康永

我九岁开始唱平剧。很多人也以为我“有病”。

还有人以为我对“传统中华文化”有興趣。

其实,原因很“低级”:

我想要打扮成古时候的人,打架。

如此而已。

我想要拿刀拿剑、穿盔甲、带军队,跟人“相杀”。

因为我小时候迷两样东西:布袋戏、武侠片。

布袋戏和武侠片,对我来说,是同一件事情: “穿古装打架。”可是,那时候的武侠片,几乎没看过有小学生在当主角的,电影里偶尔出现一两个小孩,不是流落路边的小乞丐,就是忠臣的家眷,在忠臣惨遭“全家灭口”时,负责倒在大门门槛上,提供永远“晚到一步”的侠客,跨进门槛后,有尸体可以翻看,再咬着牙丢下一句:“连小孩子也不放过!”

我一点也不想演小乞丐和被侠客翻来翻去的尸体。我要演英雄!我要打架!

没有机会主演武侠片,并不表示我会向往去当布袋戏的“操作员”。我也买过布袋戏偶来尝试一番,左手戏偶和右手戏偶相杀。结果呢?如果右手打赢,舍不得让左手戏偶就此死掉;换成左手打赢,又舍不得让右手死个干净,于是此起彼落、没完没了,最后实在筋疲力尽,只好收摊大吉。

我的英雄打架梦,明显遇到了瓶颈。

我没有放弃。

我现在重新翻看七岁时,扮成平剧里马超、石秀,还有黄天霸的照片,才忽然醒悟到:在我后来勉强延续到十五岁的唱戏生涯里,我再也没有机会演到这等英雄的角色了!

显然一个人一生能扮的英雄,配额是有限的。

我在七岁就把扮英雄的配额用光,等后来九岁真的上台唱戏,就只能扮扮狗熊了。

哪一位狗熊?

知名度极高、成就感极低的,杨四郎。

杨四郎,一个“和番”的男子。(为什么从没有人把他和王昭君相提并论?)

一个十岁的小孩,实在无法了解一—

一出毫无英雄气概的“四郎探母”,竟然让全场一堆中国大陆移来,留在台湾、从头再成了一次家、立一次业的中老年绅士,纷纷热泪盈眶,台上几个加起来不到四十岁的小鬼,弄哭一堆七十老翁哪。

为了一逞血气之勇,实现“打架”美梦,才上台唱戏的我,竟然莫名其妙的跳过了“打架”的层次,被迫见识了人生如戏的种种委屈、种种纠缠不清的荒谬和辛酸。(节选)

拓展

对待我自己小时候剩下来的蛋壳碎片,我也是这样,觉得可笑,也有嫌恶,还有眷恋。

但真正让我珍藏在记忆之中,再三回味的,是每次啄破蛋壳那一刻,猛烈扑面而来的鲜活空气、眩目天光,以及那令我惭愧又狂喜的、跨出蛋壳时无所遁形的浑身狼狈、蹒跚步伐。

啄破蛋壳这么细小的动作,在别人眼中是微不足道的。但我却很珍惜自己在这些时刻的小小力气和勇气。

一蔡康永《痛快日记》自序

阅读笔记区

1.因为一个想要打架的梦想,蔡康永选择学评剧(蔡康永书中写作“平剧”,但实际应为“评剧”),但愿望却未能实现。在你的童年时代,是否也有过如此天马行空的梦想?你为此做了怎样的努力呢?

2.如果蔡康永是你身边那个整天想打架的小孩,你会怎样看待他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