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起诉“清华”,拒绝被蹭热度

作者:刘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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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4月26日第1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著名高校清华大学状告扬州清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在南京中院开庭审理。清华大学称,他们要依法维权,让搭便车、傍名牌的企业付出代价。清华大学发现,从2009年起,这家企业就开始在办公场所和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及外包装、官方网站等媒介上使用清华王牌、清华企业、清华同享、清华毛体等名称,使人误以为这家企业跟清华大学有关联,侵害了清华大学的商标专用权和知名服务名称权。同时,清华大学对多所名称中含“清华”的幼儿园也提起诉讼。不少网友对清华的维权表示理解和支持。

素材聚焦 驰名商标须保护

清华大学于1998年11月21日取得“清華”注册商标专用权,于2009年1月28日取得“清華大学”注册商标专用权,使用范围均为第41类“学校(教育)、培训”等服务。2006年10月16日,国家商标局将“清华大学(清华)”认定为驰名商标。我国商标保护的基本法律原则是注册优先及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对清华这样有历史积淀、广泛社会认可度的驰名商标,法律实施更严格的特殊保护,包括禁止对驰名商标的“同类混淆”“跨类混淆”以及防止对驰名商标的淡化。针对驰名商标被滥用、导致公众认知误导有很多针对性的法律措施,原国家工商总局还专门制定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考场仿真试题】请结合上述材料,以“较真”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作文。

【范文片段示例】提起清华,我们第一个想到的肯定是顶级高等学府——清华大学。其他用“清华”起的名号,更多的是为蹭熱度。清华大学维权“清华”,捍卫自我知识产权,是法律意识的体现。期待更多像清华大学维权这样的较真事儿出现,来推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进程。

【适用话题】知识产权 品牌保护 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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