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窗,别弹到法律框之外

作者:陈婷

打开电脑网页、登录手机客户端,我们往往会发现,一些形形色色的“弹窗”扑面而来,有的是信息推广,有的是商业广告,很多时候让人避之不能。业内人士透露,多数弹窗都是推广公司与浏览器平台合作,按受众点击量收费并分成。一些推广公司运营的弹窗,还能实现对目标人群精准推送:你前一天浏览过某个商品或某条信息,第二天打开电脑、手机就能收到与之相关的信息、广告。

【文本解读】

角度一:弹窗广告”不能想弹就弹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实际情况是,不少弹窗都把关闭按钮做得很不显眼,有时用户点击后非但不能关闭广告,反而会进入广告页面,越关越多、越关越烦。这些年,相关部门曾多次针对互联网广告开展整治行动,然而,这些违规的弹窗广告总是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广告商家和浏览器平台利益勾结。对他们来说,弹窗推广是实现“共赢”的载体,“弹”在网上就能赚钱。治理弹窗泛滥,监管必不可少。(选自《人民日报》)

角度二:弹窗广告或许烦人,但它同样有存在的道理

事情都有两面性,对于互联网来说,广告是非常重要的收入,没有必要被赶尽杀绝。我们对这样的弹窗并没意见:在出现时没有破坏用户对网页的浏览,在醒目位置规规矩矩地设置了一键关闭功能,并在内容上不涉及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合法合规的弹窗应该获得生存和盈利的权利。(选自新浪网)

学生运用示例:

在信息时代,太多碎片化信息不斷吞噬着我们深度思考的能力。不知何时,当你在网上浏览信息时,会发现弹窗广告几乎无所不在,多到让你怀疑人生!在我们对弹窗广告口诛笔伐时,还是要冷静下来看看这件事到底是谁的错。在我看来,广告是当前互联网产业最重要的营收方式。要处置弹窗广告,不能“一刀切”,而应该把选择权交给用户,加强检查,那些真正有问题的违法广告一定要坚定不移地取缔,如此才能真正远离信息时代乱箭般的信息流。

——浙江温州瓯海中学 徐杨《信息时代,谁是主人》

(编辑: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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