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要缘分

作者:二月河

  其实万事都是要缘分的。譬如我们遇到一个陌生人,第一感觉就有“顺眼”和“不顺眼”之分;譬如一项化学实验,绞尽脑汁就是不能成功,偶然发现一种催化剂,它就……读书也是如此。

  我经历过一段填鸭式的读书过程。那是“文革”期间,全民都在文化荒漠之中。那个时候,我感觉所有的文字都是亲切的。我在废旧公司收的破烂里觅,在朋友家里搜,在图书馆的角落里捡,地上掉的一张纸片、一本旧台历,上头只要有我没见过的文字,都会使我心目一开。什么《双城记》《悲惨世界》《复活》《安娜·卡列尼娜》……直到《玉匣记》《奇门遁甲》《麻衣神相》《柳庄相术》,包括道士们画的降魔驱邪的符咒——没有老师也无人指导,我都是猪八戒吃人参果那般囫囵吞下去。

  但有些书的确是不对我的缘分,或者不对脾胃,比如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我就没能卒读。不是没有时间,而是感觉读不到位,有的篇章还可以,有的篇章匆匆一览过后便忘却。《战争与和平》我至少读了五遍,也还是找不到心灵震撼的切入点,领略不到书中要旨与人的思想。我喜爱《基督山伯爵》,但对《茶花女》就一般,金庸的书几乎都爱,但他的《鹿鼎记》至今在书架上还是个摆设。王朔对金庸说了很多不恭之词,他们两个相互抵触大家都是晓得的,但我既喜爱金庸,也喜爱王朔。郑渊洁的童话起初也很使我着迷,他后来的作品不那么“娓娓”了,我也就淡了。我读书喜欢“原味原汁”,“清淡”的便清淡了。包括像《第三帝国的兴亡》,虽然不是小说,但它刺激、原味,可以使人通宵达旦地读下去。太浪漫的书如《斯巴达克斯》《三个火槍手》味道很重,但我也读不出兴味。我喜爱莱蒙托夫的诗,对普希金的诗感觉就淡。当然这都是“相对”的,只是不那样兴奋、不那样“雀跃”而已。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认为,这完全是我的读书观不够档次的缘由。后来自家著书,又接触到不少大腕、专业读者——评论家,发现和他们的意见一样。这样,我的疑心便动摇了。《红楼梦》是好书,但也有许多人并不爱读,更遑论《聊斋志异》《西游记》《水浒传》,真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这是不能用“对”或“错”、“档次高”或“档次低”来界定的。

  我的书是能卖钱的,卖相好的书出版商以为好,“为的是钞票”。但我深知,有些书不能挣钱,出版商照出,因为它们是好书,可以让出版商“门庭生辉”。有些顶尖级的书读者群很集中,但一般读者不问津。这不是书的问题,而是人和书的缘分的事。有的朋友说我的书是“通俗读物”,我知道他的意思是“不入大雅之堂”,那也是他的缘分不对。但我不否认我的书通俗,我的书就是给那些肯花钱买进书屋书铺,甚至带到公交车上、厕所里的人读的。这也是不可救药的缘分在起作用,至于读到了多少、读出了什么味道,那是我和读者沟通的结果,不足与外人道。

  我的女儿爱读琼瑶、三毛,爱啃她的“青苹果”,谁能说她“不对”呢?我会因为她不爱读我的书而不爱她吗?

  (王传生摘自《读者·校园版》2017年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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