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千万人,吾往矣

作者:刘天一

何谓尊严?

何谓“自己的”尊严?

鲁迅先生笔下的方玄绰,白命清高,冷眼旁观同事的讨薪运动,这算不算在人群中意识到了自己的尊严?阿Q以“儿子打老子”讨回面子,狠狠地在假洋鬼子和赵秀才面前过了一把革命党的瘾,这算不算在人群中意识到了自己的尊严?

我认为不算。

尊严究竟是什么呢?

是受人尊敬吗?是保住面子吗?还是说高人一等?

大错特错。因为尊严从来不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比较得来的,也不是别人给予的。何谓尊严?尊严是一个人对个人价值的清醒认识,是对正当追求的坚持。往大了讲,尊严是理性,是平等的权利,此二者是人类社会一直追求的。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强调在人群中维护“自己的”尊严呢?

人群的尊严是脆弱的。文明社会发展了几千年,直到启蒙运动,人们才真正意识到理性的尊严。尊严难得又易失。乔治·奥威尔在《动物农场》中让动物们千辛万苦地获得尊严,可不久以后,它们的“宪法”里就白纸黑字地写上了“所有动物生来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的条款。刚刚获得的尊严,动物们还未来得及体会就拱手相让。人是一种高级动物。人群把人类骨子里的盲从和愚昧无限放大,因此人群太容易被定义,太容易服从“规则”.太容易迷失自己,成为千千万万个“闰土”,成为九斤老太、华老栓一般的乌合之众。

在人群中意识到自己的尊严是困难的,追求自己的尊严更不容易。在《月亮与六便士》中,思特里克兰德一直恪守着社会定义的“成功”,直到中年才幡然醒悟,意識到自己真正渴望的是什么,并勇敢追求。而他追求个人价值的道路充满艰辛,没有人理解,直到来到世外孤岛,他才寻觅到内心的自由。王小波写下《一只特立独行的猪》,戏谑着称猪为“猪兄”,羡慕它能争取身为一只猪的尊严,言外之意是人已失去了作为人的尊严。人容易把自己看得太渺小,这渺小不对天地,不对万物,而对一个莫须有的权威。而在人群中追求尊严的反叛显得那么刺眼,以致无须权威多言,人群便自觉地改造反叛者了。

在人群的洪流中强调自己的尊严是那么困难,可这困难恰恰是它存在的原因,也是它珍贵的原因。路曼曼其修远兮,追求尊严之路何其漫长?但是唯有你作为一个“自己”站起来了,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自己”站起来,才会有整个人群止住盲从的脚步,停下来认真翻找人类的尊严。“自己的”尊严,对一个人来说是对个人价值的认识,对一个群体来说,是一根导火索,引发每一个人对于尊严的追寻。追寻平等,追寻理性,追寻自由,一切从第一个人的意识觉醒开始,这就是在人群中意识到“自己的”尊严的价值。

虽千万人,吾往矣!

佳作点评

合理维护人的个体尊严,在现代社会是一种普遍认知。而人失去尊严,却往往是个体自己先主动放弃,其中自有人性的弱点在内。本文从自身出发,追寻“自己的尊严”的意义和价值,因而文章写得颇规整:先提出“尊严”的概念,并细化为“自己的尊严”与前者进行辨析,直切主题;后文则以大段篇幅具体表达坚持“自己的尊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此,文章从方玄绰、阿Q谈到思特里克兰德,从人类社会一路谈到动物世界,将论证逻辑表达得更合情合理,殊为不易。

(顾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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