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批“女德班”:应以现代人眼光洞悉其腐朽本质

作者:中国妇女报

近几年,复兴中华传统文化的呼声高涨,频频见一些学术刊物推出儒家文化与男女平等的专题或专栏。更有一些人打着弘扬传统文化的旗帜开办“女德班”,一时大有混淆传统文化,错论“女德”与男女平等理论之感。那么,什么是传统文化,什么又是女德?我们应如何对之加以辨识与应用?

封建“女德”是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应予以摒除

儒家文化在中华传统文化中一直占有主导地位,其中心思想是恕、忠、孝、悌、勇、仁、义、礼、智、信,其核心是“仁”。一直到现在乃至未来,都是美好的社会理想与人文精神资源。

然而,正如所有的文化都有其历史的局限性,对女性的歧视与规训,即某些人所宣扬的所谓“女德”,便是传统文化中的糟粕。“女德”指的是以儒家传统的伦理纲常,对女性的规训和戒律,统称为“三从四德”。在我国历史上曾经盛行“训女词”“女诫”“女论语”一类传统女性读物,这些读物宣扬“男尊女卑”“男主女从”,漠视女性生存与发展的权利,对女性进行所谓应逆来顺受、沉默屈从的规范和训导,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成为中国女性深受神权、政权、夫权、族权四大绳索束缚的思想枷锁。

即便在古代,“女德”也并未被完全遵守

梳理历史可以发现,即便在古代,“女德”思想也并未完全被女性接受与遵守,古代女性与“女德”规范之间一直存在动态的“规制—超越”的关系。揭开中国妇女生活的真实生活状况,会发现在讲究礼教治国的中国古代,女性的生存空间仍然具有一定弹性。

在君主年幼,或身体不好、病故,或某家族中的男性家长缺位的情况下,女主便垂帘听政或主管家政。因此,尽管理论上妇女不参政,事实上却有机会参政。但女性的这种顶替父亲或者丈夫之名的干政,并没有正常的合法的所谓“名分”,仍然没有走出男权政治模式。

此外,在经济领域,中国劳动妇女自古是男耕女织家庭经济的“半边天”。源于三千多年以前的《诗经·氓》中便有对妇女参与贸易的生动描写。据史料记载,先秦时期妇女承担的赋税与男子相同。有学者研究表明,秦汉到隋朝时期,中国古代女子缴纳算赋、口赋,算赋、口赋即是现代意义的人口税。均田制时期,妇女缴纳租庸调,也就是缴纳布匹。直到隋朝时期,中国古代妇女才结束个体纳税人身份,而以家庭为纳税单位。中国妇女参与社会经济活动自古如此。只是我们的历史记载,以父系制为主,将男耕女织的一半“女织”弱化于浩瀚史料的边缘,磨损成了只言片语。

明清時期女性也争得了弹性的发展空间

翻阅胡文楷先生所著的《历代妇女著作考》可发现,中国的明清时期,是妇女著作出版的高峰时期,整个从先秦到明清,有4000种妇女著作出版,其中3000种就是在明清时期出版的。中国的明清时期又是封建礼教的一个高峰期,众多的节孝牌坊林立,贞妇烈女封册,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但即便在封建礼教如此严苛的情况下,女性也从乡村走向城镇,从男耕女织走入商业、加工业和服务行业,从而打破了农村男权家族自治的封闭专制格局。也是在这个时期,在江南尤其是中国的长江以南出现“才女”职业群体,她们以教书传授文化知识为职业,“闺塾师”就是人们对这个女性群体的尊称。所以说即便在封建礼教极为严苛的明清时期,女性也依然保存了一定的发展空间。

应以现代人的眼光洞悉“女德”的腐朽本质

今天,我们应作为现代社会的一员来传承传统文化,反对对传统文化的全盘否定或者全盘继承的盲目性。当今女性享有与男性同等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婚姻和职业发展权,女性在今天的社会工作岗位建功立业,已经形成社会共识。占人口一半的中国女性与中国男性一样,传承着“止于至善”“仁者爱人”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她们运用着“义利之辩”抵制物质欲望的诱惑,她们践行着“修身齐家”胸怀天下的远大志向,她们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勇于道义担当,成为众多行业的领军人物、排头兵。

由此可见,在当今社会,弘扬传统文化必须同时对传统文化进行去男权化的梳理,这才是实现男女平等,弘扬传统文化的正确方式。彻底摈弃传统“女德”,女性才能真正成为独立自主的“四自”新人,成为传承创新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

【素材运用】对于传统文化的继承发展,我们一直奉行的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扬弃理念,而“女德班”讲授的所谓“女德”,甚至比封建社会的女德思想还要腐朽偏激,是糟粕中的糟粕。时代在进步,思想文化绝不能倒行逆施。

【适用话题】历史真相;传统文化;扬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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