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我国对“碰瓷”作出明确界定,屡教不改者必严惩

陈慧敏

其他适用话题 犯罪;规范;标准和尺度;法治社会

时事引读

“记录仪你不装,遇到碰瓷你就慌!”“碰瓷碰到车库来了?”近年来,现实生活中的花式碰瓷,让人防不胜防,因为这种行为性质恶劣、手法隐蔽,既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也扰乱社会秩序,令人深恶痛绝。然而,“碰瓷”作为约定俗成的用语,以往由于没有明确定义,造成法律界限不明确。同时“碰瓷”手法多样,涉及刑法中的多个罪名,在一些案件的定性处理上,各地对法律的理解不同,容易造成分歧,给打击惩处“碰瓷”违法犯罪工作带来难题。2020年10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表示,统一司法标准和尺度将有利于准确适用法律,规范案件办理,确保快速处理案件,依法严惩犯罪分子。有网友表示:以后行善举再也不怕遇到“碰瓷”的了!

素材聚焦 到底怎样算“碰瓷”

百姓口中的“碰瓷”,可能是假摔赖上路人,也可能是就诊后谎称不适讹诈医院,还可能是以开车轧死了宠物为由诬陷驾驶人。因为对“碰瓷”概念的认识不一,案情与法律性质的差异,群众眼中的“类案”最终可能会“不同判”。《指导意见》的最大亮点就是说清了“碰瓷”的法律身份:“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将各类“碰瓷”行为细细剖开,区分为多种罪名,把“碰瓷”定义为明确的违法行为。

“碰瓷”案件为什么难办?原因就在于包含多种多样的作案手段:有的通过“设局”来实施,有的通过自伤来诬告,有的利用被害人酒驾相要挟,有的在被识破后暴力相向,不一而足;且有些所谓“碰瓷”并非当事人有意为之,只是因为一时的误解与激愤造成了对立升级。如何梳理纷繁复杂的“碰瓷”案件,避免“和稀泥”?《指导意见》从实际出發,既规定对不构成犯罪的“碰瓷”行为,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又提示注意区分“碰瓷”违法犯罪同普通民事纠纷、行政违法的界限;对于多次碰瓷屡教不改者要依法严惩,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微写作范文示例·信任回归】“碰瓷”现象屡有发生,极大地伤害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如今《指导意见》首次明确界定“碰瓷”,着眼社会痛点,立法维护公平。除了可以震慑“碰瓷”者,还可以让我们的法治社会更完善,信任才能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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