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让行人”遭遇“中国式过马路”

作者:陈原

题目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机动车礼让行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早有相关规定。不过,这一规定前些年一直没有得到严格落实。2017年开始,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健全抓拍设施,将此规定落实到位。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将受到处罚,将被罚款并扣分。

前不久,一名司机收到违章处罚通知,原因是行车时不礼让行人。当时机动车道是绿灯,当机动车道上的汽车刚起步,一名女士也一脚迈上了人行横道。结果是机动车司机违章,被罚款并扣3分。

对于这一规定,网友有的吐槽行人不看红绿灯,有的抱怨停车礼让行人会被后车“哔哔”,有的说这种处罚对司机不公平,还有的说自己的12分不够扣……

当“礼让行人”的规定遭遇“中国式过马路”,我们该何去何从?请写一篇文章谈谈你的见解。

要求:选好角度,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题目解析

材料涉及的话题是“促进道路交通文明行为”,学生要完成材料提出的要求,关键是分析“礼让行人”与“中国式过马路”两件事中折射出的矛盾。

这两者可以说是理想与现实、认识与实践的矛盾,也可以说是文明行为与陋习的矛盾,还可以演变出义与利的辩证关系。具体而言,车让人、人守法是交通文明追求的理想状态,但现实中经常遇到人车互不相让的情况:严格执行规定是正确的,但实践中严格执行规定后出现了不合理现象;相互礼让是城市交通发展的文明行为,各自抢道互不相让则是野蛮的丛林法则的体现;遵守规则、付出等待的时间是对交通文明之“义”的恪守,抢黄灯、闯红灯则是对路权利益的争夺。

以上分析都不能脱离当下的道路交通法规与现状这一前提。前提是确定立场的关键,没有前提地倡导遵守或完善规则都是没有根基的“空中花园”,没有针对性也没有理论价值。明确前提不仅仅在于指出材料中体现的落实规定的尴尬,而且要能具体到对某一类对象的某一具体情况的分析。如果从实现交通文明的长期意义看,惩罚机动车驾驶员是短期付出的阵痛;如果说从交通文明的主体全面性看,对行人违法的处罚应与落实“礼让行人”的理念配套执行。这样,根据材料具体背景的议论才有针对性。

在分析中还应关注对相关现象的内涵阐释与原因的思考。首先,从第一段材料中,我们可以分析出“礼让行人”的规定不是新出台而是新落实,应该思考为什么规定制定多年后方才開始落实?为什么人们对于落实一个既有的规定会感到不适应?落实“礼让行人”规定的意义是什么?其次,从第二则材料中,我们应该思考“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本质是什么?它的内在动因是什么?它给“礼让行人”规定的落实带来了怎样的障碍?将这些问题想明白,才能对材料的要求进行有条理、有针对性的回答。

“礼让行人”的规定制定多年后才落实,这说明落实过程中遇到了一定阻力。这里既有技术层面的问题,也有驾驶员本身的问题。而落实这一规定,人们难以适应,一是因为触动了自己的利益,原本在行驶上可以获得的便利被限制:二是规定执行的严格程度阻碍了自己合理要求的实现(绿灯行驶被罚)。“礼让行人”是社会文明的体现,是保障作为弱势方的行人通行马路、减少交通事故、保障生命安全的现代文明社会的要求。“汽车不会让着行人,行人要躲着汽车”是国内长期以来的交通习惯,是城市交通发展中的畸形产物。而“中国式过马路”体现了中国人规则意识的淡薄和法治观念的缺失,本质上是自私的体现,也是社会制度不健全的反映。对这种现象的姑息使得行人会倚仗自己在道路通行中的弱势地位绑架、侵占处于强势地位的机动车的通行权。

较严谨的写作思路是:在具体分析“礼让行人”的合理性与积极意义的基础上,指出执行中存在的困境;继而分析这些困境产生的原因;接着根据这些具体原因,探讨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或策略。还可以在理想化的思路策略基础上,深入分析其在当下现实情境中的执行难度;再由交通文明向社会发展的其他层面迁移,阐发解决这一问题的意义,升华主旨,将议论一步步引向深入、深刻。

适用素材与运用示例

适用素材

剧场效应:在经济学中指,如果剧院突然着火了,按照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每个人都选择快速奔跑出去,导致的结果是大家拥堵在大门口,造成集体悲剧。

运用示例

若民众无法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规则意识,再天衣无缝的制度也会让人有机可乘。当下的教育理念,过分强化用考试成绩衡量一个人的文化水平,过于强调学生的课本知识而忽视道德素养的教育,再加上“起跑线”不断提前,导致教育出现“剧场效应”,家长和孩子被禁锢在应试教育的牢笼中,以立竿见影的“提分宝典”为上,礼让、守规这种看起来没有实用价值的教育则被忽视。孩子学到的只是父母言传身教的漠视交通法规的行为。试想,没有从小耳濡目染的道德培养,又能要求其有多高的文化素养?——一考生[福州三中高三]

适用素材

两点之间,曲线最短。——熊培云《自由在高处》

运用示例

熊培云先生在《自由在高处》一书的序言中这样表述:“两点之间,曲线最短。”这一有违数学定理的表述,细思之下,却是对社会改革的最佳阐述。就像河流的弯曲是为了哺育更多的生灵,变革的曲折性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照顾到更多人的利益。交通乱象的整治不是一蹴而就的,不是一条强硬的法规就能解决好的问题。它需要在制度上对行人过马路加以限制,需要规划部门设计出适合我国国情的交通红绿灯管理体系,需要在观念上教化并纠正中国人过马路的利己、随意与盲目的行为习惯。——一考生[福州三中高三]

标杆作文

狭路相逢,不妨让“礼貌”先行

文/田一鸣[福州三中高三]

近来,各城市因严格执行“机动车礼让行人”的规定引发了群众热议。规定是好的,可是当这一规定遇到如材料中的“野蛮女士”一般的存在时,司机们就叫苦连天了。那么,当“礼让行人”与“中国式过马路”狭路相逢,我们该何去何从?我认为,不妨让“礼让行人”先行一步,让“礼貌”先行。

不可否认的是,材料中的司机的确无辜,闯红灯的女士也的确无理,但我们不应该仅仅看到这名女士的无理行为,更应该看到她身上颇有代表性的一部分中国人的社会素养的缺失和“利己主义”的盛行。

古语云“来而不往非礼也”,孔子他老人家即使再不想见阳货,收了人家的礼物也要回访。这不仅体现了孔子个人的高尚品行,更是在中国传统美德下熏陶出来的君子风度,是一种“中国教养”,是一种精神上的高度文明。

可是,当我们步入近代社会,政治的黑暗和时局的动乱使这一文明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利己主义盛行,我们甚至成了一个“可将自家门前雪,扫为他人瓦上霜”的国度,而这,恐怕是近来各种“中国式”乱象频发的根本原因。从中国游客在外国景区洗脚刻字,再到“中国式过马路”,背后都是同一种心理在作怪:只要我舒服了,管你洪水滔天?

有学者曾说,中国缺乏一场彻底的思想革命。因此,当利己主义和市侩哲学遇到社会教养缺失的土壤,立即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这,绝非一朝一夕能改变的。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社会教养方面的空白正逐渐被填补,“礼让行人”这一规定的出台可见一斑。

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点点细微的善念、一个个微小的善举,也许可以从根部侵蚀“利己主义”之树,使其慢慢倾斜,最终倒塌。人心都是肉长的,三毛曾说,你若礼貌待人,人必不会无礼待你;即便无礼待你,也终究心存愧疚。我们也看到,在“礼让行人”的规定下,横冲直撞的“野蛮女士”虽大有人在,但也不乏向礼让自己的司机脱帽致敬的可爱老大爷一类人的存在。

因此,当“礼貌”与“陋习”狭路相逢,我们不妨让“礼貌”先行,用礼貌去包容陋习、引导陋习、感化陋习,去营造一个充满教养与风度的社会。我相信,当所有司机都礼貌性地刹车,那名女士的脚,也绝不会那么急促地踏上人行横道。

让“礼貌”先行,她,终将带领我们踏入一个和谐美好的“大同社会”。

教师点评

该篇作文立意较出色。作者并没有拘泥于双方孰是孰非,而从现象升华出道德寓意,从宏观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让“礼貌”先行。这类文章,要么很容易“骑墙”,观点不明确;要么很容易“遮蔽”,站在某一方的角度发表观点,驳斥另一方,但是处处是漏洞。本文作者冷静分析,没有这样的毛病,这是本文的一大亮点。(陈原)

社会责任感应是群体之要务

文/胡可萱[福州三中高三]

机动车驾驶员按交通信号灯行驶而受罚,违规行人却得到法规保护,“机动车礼让行人”规定的落实引发众人诟病。法规让城市道路上的巨量车流正常通行,让行人的生命安全安然无恙,却无力约束人们内心社会责任感的缺失。

法律保障的仅是公民基本的人身安全,塑造全民族责任感、提升公民自律性才是长治久安的万全之策。

不得不承认,这一规定通过强制约束司机礼让弱势行人,一方面维护行人人身安全,避免社会纠纷;另一方面也是传统儒家仁爱之道在现代社会的重要体现,可规范并塑造司机的社会责任意识。

然而,马克思曾说,人的意识从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人作为社会的重要构成,无论哪一群体在社会中的作用均是不可或缺的。这一规定仅仅涉及强势方的责任感塑造,忽视了弱势方在享受保障的同时欠缺的义务履行感。试想,当个人利益的急剧膨胀与群体妥协退让同步进行,这将进一步加剧社会的混乱无序,更是对社会责任感的削弱,对人性自爱自律白重品质的打击。在此规定下,汽车之力不敌行人一脚,强弱双方转化,长此以往,社会无序,人性失衡,可见一斑。

礼让善举在“中国式过马路”的现实中占据下风。然而,法律制定不可侧重个体利益,应当立足整体最大化利益,进而注重社会责任感的同步塑造,强化公民自律性与素质的提高,从而在法律层面上使人性内化与社会发展外化相互契合。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有言:“社会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善人。”无论法律如何完善,都不能真正解决社会责任感这一精神内在于修养层面的缺失。但也无须过分忧虑,法治社会一定程度上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这里远达不到鲁迅先生笔下“国民劣根性”的严重程度。但树立国人的守规意识,并强化其成为国民素质中的深刻意识,的确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最好的时代远超过我们的所见所想,常怀守规意识,提升个体乃至群体的社会责任感,我们正在前往最好的道路上铿锵前行!

教师点评

该篇作文的立意非常精巧。作者没有空谈“社会责任感”,而是借助对“机动车礼让行人”这一规定的分析,发现其通过法律约束强势群体,从而保障弱势群体的特点,再谈因此特点而产生的“社会责任感”缺失问题。这样,“社会责任感”的针对性相对较强,作者的思辨性可见一斑。而就叙述方法而言,作者面对需要多层分析的论点,每一层都进行适当论证,构思精巧,表达流畅。(陈原)

请让规范相伴安全出行

文/吴昕桐[福州三中高三]

朱德庸说过:“人生就像魔术师变魔术时的帽子,你得先藏进东西,才能变出东西。”略加变通,也可以称得上是国人“藏”进了红绿灯,变出了“中国式过马路”的“勇士”们。

“礼让行人”这一规定的出台,本意是降低行人通行的风险,保障其安全,可现实中却演变成一出“小白菜,地里黄”的闹剧。在哭笑不得之余,却也不得不提醒“勇往直前”的人们一句,请让规范相伴安全出行。

但它真的没有带来一点儿正能量吗?不,有的。常看到微信群里叔叔阿姨们发的“过马路时请务必小心行人,有抓拍”等提示,可见公众对于这一规定的关注度已经上升,而大部分人也表示理解或是加以注意。不过这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对于机动车的处罚规定是强制性的,而不是源于群体意识的转变。所以许多司机为此感到如“六月飞雪”——心里有苦说不出,正常行驶把分送。这种关注度也就上升成社会紧张感之源。

究其原因,還是群体意识的不足。比如许多人没有“红灯停,绿灯行”的意识,取而代之的是“机动车看见我了就要让路”和“凑够一小撮人就可以过马路”的无所谓与法不责众之心。他们并不是不知道规则,而是认为没必要遵守。这却体现了一种广而深的“利己主义”:于己无伤,对他人却有害。

儒家所谓的“利己主义”是先立身而后益天下的功利心,而在当下社会,却失去其核心意义。我们可以归因于人心之浮躁,因为浮躁了,所以激进、求快。我们且不论那名女士是否注意到对面的交通信号灯已变换颜色,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她想快点儿通过人行道,不想再等。而连这短短的时间都没耐心等待,又如何不是浮躁的体现?

这种浮躁心会在社会中蔓延,那么作为“中国式过马路”的下一代,又将如何?同样,机动车司机在信号灯变绿时立即起步,不也是这种不安因素的外在表现?

这是一个拼速度却又不是拼速度的时代。罗曼·罗兰说:“生活,而不是为生活所俘虏。”同样,也希望所有着急过马路的人能安静等待绿灯,不被焦躁之心俘虏。这不但是规范怎么过马路,也是规范自己的人生,同时更保证了不会有因两方“斗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情况出现。

请让规范相伴安全出行!只有规范自己,才能规范社会,带给自己每天的舒心与安全。我们希望不会有“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的担忧,希望过上才情显、风华茂、浅笑谈的优雅人生。那么从我做起,从规范做起,让规范相伴安全,相伴你我他。

教师点评

本文从社会现象的分析逐渐走向对个体的关怀,通过对社会意识的分析最后导向“怎么做”,论述逐层深入,鞭辟入里。论证之外,令人感触颇深的是作者语言运用非常纯熟,对概念的分析精确而不无病呻吟,对现实的观照幽默而不油滑,使得内容浑然一体,回味隽永。(陈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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