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奖设抄袭作品“白莲花奖”

作者:未知

2017年10月29日,首届燧石文学奖在北京举办了颁奖仪式,该文学奖特别为年度抄袭作品设立了“白莲花奖”。据悉,入围“白莲花奖”的作品有唐七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秦简的《锦绣未央》和知白守黑的《英雄联盟之王者荣耀》。这些作品均因涉嫌抄袭、洗稿而在网络上陷入舆论争议。最终,经过网友评选,“白莲花奖”花落《锦绣未央》。

燧石文学奖由天津市作家协会主办,而作为承办方之一的天津中作华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高路称,设立“白莲花奖”的本意不是想羞辱作者,而是想给抄袭之风以震慑力。对此,不少网友击节叫好,称早该给这类抄袭作品一个教训。但也有人认为,判定抄袭是法律范畴的事情,文学奖宣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反对抄袭,固然理所当然,但并没有裁定抄袭的权力,有舆论审判之嫌。

设“白莲花奖”,法律之外的道德约束

对于文学作品中的抄袭问题,目前仍存在着一个普遍的难题,即难以认定。从法律角度来说,判定抄袭不难,比如大段的文字相同,且雷同比例达到一定程度即可断定。但另外一方面,情节的相似,想法上的互相启发则很难认定为抄袭。事实上,学术领域的判断也大致如此,文字段落的雷同容易判断,但情节是否受到影响则难以认定。此外,网络时代,文学作品的数量非常庞大,每一部作品的体量也很大,数百万字的作品在过去不可想象,但如今在网络上比比皆是,这样的情况下,就很容易出现文本之间套来套去的现象。从标准上来看,网络作品和纸质作品当然不存在什么区别,是否抄袭的认定标准当然也是一样的。但从总量上看,数百万字的作品,數十万计的作品数量,互相之间的文本交叉,规模太庞大了,想要认定就更难了。

所以,通过法律去一一认定,确实不太现实。那么,是不是只有法律有认定抄袭的权力呢?也未必如此,除了法律之外,还有学术共同体,甚至任何一个普通人也都可以评论,只要言之有据,也叫有“实锤”。事实上,对于抄袭,学术共同体和评论者的道德约束,反而要比法律的约束更加严格。在法律领域,抄袭是民事纠纷,一般都是不告不究,只要没人提起诉讼,法院不会主动追究。但学术共同体不同,有监督的权利,如果发现有抄袭的行为,即便没人告,也会进行相应的处罚。此外,任何人都可以对任何作品进行公开评论,只要他有理有据,就没有问题。而且一旦通过这样的渠道曝光出来,那么这个创作者的原创能力就会受到质疑,甚至受到行业内有形无形的抵制。法律维护的是被侵权者的利益,但道德约束的是创作者本身,可能他的作品以后别人不再愿意发表、出版,他的其他作品也会受到连累,被人怀疑等,这样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设“白莲花奖”,即便治标也难以治本

“白莲花奖”的设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涉嫌抄袭、洗稿等行为的不良作品,致力于清除原创文学不正之风。但是,现在相关学术界和行业界对于抄袭鉴定的标准和方法还没有权威性的公论,如果将这个鉴定权下放到网友和普通百姓手中,会导致愈演愈烈的“舆论反抄袭”和“抄袭扩大化”,对于反抄袭的规范化、标准化是会起到反作用的。况且,作为作协,即使要从学术上评这个奖,也应该先组建抄袭鉴定中心来制定标准和鉴定流程。在为自己的会员提供鉴定服务的同时,将那些在学术或行业上已经有了抄袭定论的作品作为候选作品拿出来评奖才有说服力。

杜绝抄袭行为,最有效的解决办法,不是作者群体能够醒悟,自觉杜绝山寨与复制,而是动用利益手段,迫使原创作者自觉与抄袭划清界限。因此,影视企业在决定购买IP时,应着重考量作品的原创价值,是否存在抄袭可能,在与作者签约时,要在合同条款中规定,如果发现抄袭行为,则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用这种倒逼的做法,或许能促进网文行业在源头上拒绝抄袭,清除原创文学创作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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