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则毫无敬畏之心必将自食其果

作者:高路

合肥女子罗某,为了让迟到的丈夫赶上高铁,不惜身挡高铁门,执法人员来了也不顾,最后还耍无赖躺在地上不起来。

罗某的行为震惊了社会,这不仅因为她身挡高铁门的举动,让人后怕,还因为她教师的身份出人意料。随即,合肥市庐阳区教体局对此事做出处理,责成罗某立即停职检查。而合肥铁路公安,也因其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对她处以2000元罚款。

短短的几分钟时间里,罗某却接连犯了好几个错。赶不上火车,自己的问题得自己承担,身挡高铁门,威胁公共安全,当然更不对了。对警务人员的执法有异议,也完全可以在事后提出申诉,在现场必须第一时间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罗某是老师,还是在学校里有一官半职的人,公共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身为老师的当事人已经不能用“我不懂”“我不知道轻重”为借口来解释自己的行为了。

罗某的行为看起来很罕见,但抛开高铁的场景、罗某的身份,其实并不让人陌生。以自我为中心,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顾别人的利益,为了自己的家人能赶上火车,可以牺牲高铁的运转秩序,类似的现象在现实社会中并不鲜见。比如马路上发生了剐蹭事故,不是将车子挪到一边,让出通道,而是直接在马路上争论,哪怕后面的车流已经堵成长龙,也不管不顾,先争赢了再说。其实挪车并不影响事故的处理,但急于逞口舌之快的人显然更多。

更明显的是面对管理人员、警务人员时的态度,这在现实生活中就更常见了。民警来了,当事人不是遵从指令,而是我行我素。不少人习惯于争辩,却不习惯于服从,有理争一争,无理也要搅三分。执法人员的指令得不到第一时间的执行,既增加了执法成本,又延缓了问题的解决。当以自我为中心碰到了公共利益为重的南墙,而自以为是的说理又遭遇法律的冷对时,罗某最后动用了身体这一招。这其实是以自己的身体来逼迫管理人员与执法人员做出妥协。

可是用了这么多招,到底能解决什么问题呢?什么也没解决,反而让原本的小问题变成了大问题。罗某一时的得逞与警方一时的妥协是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的,并不值得提倡,而事后该承担的责任依然要承担。

这些行为说到底都是规则意识、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罗某在高铁上的荒唐行为,因为公之于众后形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警方可以继续追责,当事人单位可以做出处理,当事人也可以被列入高铁禁乘黑名单。可是现实生活中那些司空见惯的行为,又有几个人把它当回事,认真反思过呢?没有平时惯出的这些毛病,也不会有高铁上的这种随意。

规则意识是从小事做起的,不可能平时大大咧咧惯了,换个环境,就能展现出应有的素质来。身挡高铁门的罗某身上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子,从这个角度说,也许该反思的远不止罗某一人。

——摘自《钱江晚报》

点评

文章标题即开门见山地表明了作者的观点,将目光聚焦于规则意识。作者在行文中的高明之处在于把以身挡高铁车门的罗某的不理性行为,从高铁这个特殊场景中剥离出来,那么罗某的行为——无论是挡车门还是对执法人员的态度,就都具有了普遍性。“没有平时惯出的这些毛病,也不会有高铁上的这种随意。”文末總结全文,以小见大,以点带面,以引起全社会的共鸣和反思,让读者亦不能置身事外。文章观点深刻,论述充分,逻辑清晰,文笔流畅,让人读后思考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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